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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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24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 原居民身份(损失补领除外);
3. 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提供,并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1、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