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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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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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5:18
工伤死亡的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要是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你公公仔国营大厂工作,一般来讲企业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出现工伤后单位应申报工伤,确认工伤后由保险处支付。
如果单位未买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支付费用。则首先应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申请,不申请的,家人可以申请,期限是死亡后一年内。确认工伤后,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相关费用。
具体标准如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附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5:18
1.如原单位在死亡期间给此人投保,在确定工伤死亡后,死亡赔偿金有社保支付。如没有就看职工家属的意见了,应该双方都可以找。2.可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5:19
根据(*令第586号)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