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十堰张湾区阳光小学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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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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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3 15:19
张湾区阳光小学定于2015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现将阳光小学秋季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时间:
1、7月5日至7月10日片内生预登记。2、8月26日至8月28日正式报名。3、9月1日正式上课。
二、招生对象:
1-6年级片区内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十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东,北京路延长线熊家湾立交桥转盘以西,北京北路两侧居民子女;发展大道十堰市篷布厂神定河大桥以东,十堰大道与东环路交叉路口以西,发展大道两侧居民子女;北京北路熊家湾立交桥以南,市体育中心以北,北京路延长线两侧居民子女(不含东正国际小区);熊家湾村、马家沟村、阳光栖谷小区居民子女(熊家湾小学因迁建暂停招生,服务范围内学生暂由阳光小学负责招生)。
四、“片内生”认定办法:
1、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不含郧阳区)。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因特殊原因无房产证,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固定住所坐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办理入学手续。3、学生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4、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请持户口本、房产证等手续到学校预登记报名。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媒体公示的《张湾区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执行。
六、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阳光小学办公楼一楼接待室。
2、咨询电话:0719-8672331、8672332;
13972507889(肖老师) 18671183360(艾老师)
13669095378(翁老师)
张湾区阳光小学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