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0:0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6:48
一、小规模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二)*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易征收*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二款。
二、一般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
4.一般纳税人(原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6:48
原来抵扣过*的要交*及附加,如果没有抵扣的减半征收*,有净收益还要交所得税。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6:49
转让动产的,缴纳*及附加。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6:49
根据清理的固定资产类型缴纳营业税或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6:50
清理不动产交营业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