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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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1:08
第一步:借款申请人向中心递交公积金贷款材料(含担保材料)。
第二步:借款申请人向中心指定商业银行递交申请商业贷款材料及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
第三步:中心收到商业银行认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后,对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材料进行审批。
第四步:商业银行收到中心审批单后,对借款申请人的商业贷款材料进行审批。
第五步:中心及商业银行全部审批通过后,职工先到商业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再到中心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的《借款合同》签约日期必须一致。
民生路办事大厅:香坊区民生路179-6号 咨询电话:87010491
南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咨询电话:53633651
以上内容来自于黑龙江省省直*公积金网站。(1)
引用资料
组合贷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