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如何运用税收政策调节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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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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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6 18:48
中国
一、税收*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突出作用
(一) 合理的税收*能使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为实现积极财政*增添巨大助力
“九五”期间,我国采取了完善分税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健全税收制度、强化税收征管等一系列税收*和税收制度,因而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了“九五”收入计划。“九五”计划规定,我国税收年均增长速度为10%,收入总量在2000年底要达到8200亿元。实际上,1997年税收收入总规模就已达到8234亿元,1999年税收收入突破1万亿元大关,达到10682亿元,2000年底达到12630亿元,是“八五”期间的2倍多,年均增长速度达15%,绝对额年均增长1200亿元之巨。“九五”税收收入的突破性进展,极大地壮大了国家财力和*实施宏观*的能力。
(二)良好的税收*是*成功地对经济实施间接*的保证
首先,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外贸出口大幅下滑,为此我国于1998年10月调高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而后鉴于促进出口的力度还不够充足,于1999年1月和7月又先后两次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使出口商品综合退税率达到15%以上。经过这三次出口税收*的调整,有力地增强了出口能力,1999年我国外贸出口总额比1998年增长了6.1%,据海关总署统计,2000年1~10月份,外贸出口总额达到205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2%。
其次,为促进国内经济增长,实施了一系列减税*。包括为拉动投资增长,先后实行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减半征收和暂停征收的*措施;为推动房地产业发展,对与房地产流通有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实施了减税免税*;为促进结构调整,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创新等相应调整了税收*,实施了企业用于符合国家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给予按40%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等,实施免征营业税*,对高新技术产品实行税收扶持等等。这些税收*的实施,极大地增强了各方面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的能力和积极性。
(三)恢复征收居民储蓄利息税,并将其收入用于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拉动了国内经济增长
有关资料表明,自1999年11月1日起对居民储蓄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国内消费需求有明显提升,2000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比上年同期增幅高出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也推动了民间投资,2000年上半年股市成交额和入市投资者都大幅度增加,成交额同比增加了18000亿元,沪深两市股指连创新高。之所以增税却能起到拉动内需的作用,是因为从表面上看,扩大了所得税征税范围,减少了纳税人收入,是一种紧缩需求的措施,但在我国具体条件下,征收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主要收的是中高收入者的收入,这样不仅不会紧缩需求,相反由于低收入者增加收入,反而会扩大需求,同时由于储蓄利息收入的降低,还刺激了居民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热情。事实证明这一举措是成功的。
二、国外运用税收*刺激经济增长的主要经验
西方国家的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当一国经济处于通货紧缩环境下,在货币*失效时,选择税收*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一) 美国的经验
在通货紧缩环境下,美国采取了比较恰当的税收*,并以此为主进行宏观*组合操作,以扩大需求,刺激经济增长。经历20世纪60~70年代经济“滞胀”和1979~1981年的经济衰退后,里根*对美国旧的税收*进行了大的调整,制定了“经济复兴税法” ,其税收主张就是大幅度减税。因此里根*运用“拉弗曲线”理论,认为降低“禁区”内的税率,是*刺激生产、鼓励投资,从而增加税收的唯一可行*,并于1981年全面推行了这一减税*。结果,不仅遏制住了经济衰退,而且给美国创造了从1982年底开始连续25个月持续增长的奇迹,到1984年经过调整后,经济增长率还高达6.8%,是二战以来美国经济最有力的增长。
在经济高涨时期,美国*为了防止经济衰退,仍然注重了税收*有效运用。特别是克林顿执政后,在税收*上仍然保持80年代税制改革“低税率、宽税基、简税制、严征管”的主要特征,并继续实行对资本收益和对工薪阶层低收入家庭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强调并用减税与增税*,“双向”调节社会经济活动。这一税收*的调整与实行,使低税轻税成为趋势,进一步刺激了美国经济的快速增长。2001年2月8日,布什*向国会正式提交了关于10年内大幅减税1.6万亿美元的计划,以兑现自己在竞选总统时向选民许下的诺言。。虽然布什的减税*以其规模大、范围广而引起了来自支持者和反对者的诸多争论,但笔者以为,布什*减税的出发点是好的,减税计划也有较科学的计算依据。
(二)欧洲各国的经验
近年来,欧洲在促进经济复苏的过程中,更重视税收*的合理使用,以此来刺激经济的有效增长。从1999年上半年开始,欧洲各国在税收上相继采取降低税收总体负担的*。同时,对*进行改革,将*由选择性征收向普遍征收转变,扩大了*的征收范围,减少了减免税优惠,并采用“消费型”、目的地征税、扣税法和3档税率的*模式,使之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针对个人所得税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在原有税制基础上进行完善,寻找合理的税基,选择合理的税率;并提出以支出税代替现行个人所得税。在公司所得税的改革中,将公司所得税税率平均降低了10个百分点,并拓宽了税基,主要是*或取消各种税收优惠*,包括对特定区域和部门的优惠*、投资抵免和与财产有关的豁免,税收规定的折旧期限也更加接近经济性折旧的期限。
此外,还采取了诸如普遍开征社会保险税、支持征收财产税、利用税收优惠、快速折旧和投资税额抵扣等方法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运用税式支出管理税收优惠等措施,以更有效地运用税收手段刺激经济增长。
(三)日本的教训
当日本经济增长速度有所加快时,日本*则在众多经济学家的反对之下,推出了不合适宜的增税方案,从1997年开始执行日本财政重建计划,其长期目标是到2003年之前把**和地方*的财政赤字总额与GDP之比降到3%以下,并停止发行特别赤字国债。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日本*在1997年提高了消费税税率(由3%提高到5%),增加了社会保险费,终止了所得税特别减税并削减了*的各项开支。此举导致了1997年日本居民消费和*支出的增长速度由1996年的2.9%和4.3%下降到1997年的1.1%和 -5.6%。仅这两项增长速度的下降便使1997年的日本GDP的增长速度下降了近3个百分点。虽然1997年日本的财政赤字对GDP之比有所下降,但经济形势却大大恶化,GDP的增长速度仅为0.8%。日本*的增税*使1997年日本经济由回升转入经济停滞,实际利率上升,投资风险增加,企业融资成本上升,加剧了通货紧缩趋势,并留下较为严重的后患。
三、拉动我国经济稳定增长宜逐步采取的税收*
(一)实施结构性减税*,推动经济增长
所谓结构性减税,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减税不是见者有份,更不能搞平均主义,必须有选择、有侧重点;二是减税是在优化税制结构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优化税制结构肯定包括增税因素。因此,减税和增税二者是相辅相成和相互联系的。当前,我国实施结构性减税策略的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改“生产型”*为“消费型”*,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国有企业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设备落后,技改能力差。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属于20世纪60~70年代的占20%,属于应当淘汰的占55%--60%,陈旧但仍在使用的占20%--50%。而我国现行 “生产型”*,其弊端越来越明显和严重。首先,它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投资的积极性,特别是影响企业向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及基础产业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影响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其次,对于出口产品中固定资产所含税款未进行抵扣,使得出口商品退税不彻底,这必然会提高价格水平,从而降低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第三,由于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设备有免税规定,而内资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款得不到抵扣,从而使内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建立“消费型”*体系,以消除对固定资产的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尤其是资本密集和附加值较高项目的税负。
2、为企业和个人减负,完善所得税优惠*。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鼓励科技创新,拓宽消费领域。对高新技术产业要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和某些地方性税收优惠,允许推行加速折旧,允许其科研开发费在税前作一定的“虚拟扣除”。二是对再投资实施税收抵免*,刺激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笔者建议对企业和个人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资,给予退还其再投资额已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照顾;或者实行再投资额抵免当期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的*。 三是实施特定消费品支出抵免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的*。笔者认为,可以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对购买商品房、汽车等特定消费品的个人,实施支出额抵免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的*,为激活房地产市场和汽车消费的早日升温创造条件。
3、运用税收*,激活农村消费市场。我国有近7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目前全部消费的70%是靠30%的城市人口来实现,如果农民收入和农村购买力上不去,扩大内需的方针就不可能真正落实。激活农村消费市场的关键应当是增收与减负同时并举,这方面可以选择的税收*主要包括:其一,坚持依法征税,严禁按人口、田亩摊派税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其二,对农民贩运农产品免征*,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其三,可以考虑通过“虚拟扣除”的方式把农产品加工业的*税负降下来。农产品深加工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从农业产值与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的比例看,当前发达国家的平均比例是1: 3,美国达1: 5,而我国仅为1: 0.5。因此,有必要对农产品加工业给予*扶持。
4、实现彻底退税,扩大外贸出口。真正意义上的出口退税应该是出口销项免税,按购入额计算退税,从合理退税方法考虑,应将依据外销额计算退税改为依据购入额计算退税。建议将报关出口的货物全部实行零税率;对生产性自营出口企业,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免抵退”*,纠正各地普遍存在的“先征后退”的变通做法;适当扩大“以产顶进”的范围,除钢材外,可再选择一部分需要支持的工业品,如成套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技术含量高的高科技产品等,纳入“以产顶进”范围给予出口退税。据统计分析,外贸出口增长10%,可推动GDP增长1个百分点。因此,扩大外贸出口,是应对通货紧缩的关键一着。
(二)调整现行税收*,带动经济稳步增长
1、健全个人所得税制,提高社会整体消费水平。合理调节个人收入水平、缩小*差距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标。就目前我国的经济现状来看,个人所得税应重视对高收入阶层的调节,减轻一般收入阶层的税负,以利于刺激消费。基于这一指导思想,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并实行累进税率;在征收方法上应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经营收入等经常性所得实行综合申报征收,对其他所得实行分类征收。对不同纳税人还应考虑其婚姻状况、赡养人口、年龄、教育子女费用、医疗支出及社会保障费用等因素对收入的影响,确定不同的扣除标准,以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
2、完善财产税制,降低当前消费成本。完善财产税制应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一是为健全财产税的税种体系,建议对个人开征房产税或物业税等税种;二是适当提高财产在不同阶段的税收负担,增加社会财富集中的成本,降低当前消费的价格,提高消费在社会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三是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调节社会分配不公,刺激即期消费。通过征税调节个体财富存量,进而降低人们进行储蓄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促使人们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增加即期消费;并将所集中的税收收入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增加低收入阶层收入,提高居民整体的边际消费倾向,刺激消费需求。四是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和评估制度,严格财产税的征管。
3、开征燃油税,优化汽车消费环境。我国应尽早建立、健全以燃油税为核心、车辆购置税和道路使用税为补充的汽车消费税收制度,以规范燃油税、车辆购置税和道路使用税取代现行名目繁多的各种收费,提高汽车消费税负担的透明度,从而使广大消费者能够放心大胆地购车。这是全面启动汽车消费市场,并使之尽快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的关键。考虑到*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可以将燃油税等汽车消费税作为共享税,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管理。
4、加速“费改税”进程,完善税制结构。九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已于1999年10月31日起正式生效,这标志着“费改税”进程的加快,废止乱收费,整顿正常收费项目,化费为税,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铲除了*滋生的温床,维护了健康的财经秩序。同时增加了国家的可支配财力,拓宽了积极财政*的作用空间。
5、建立社会保障税制,从制度上解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来看,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最可靠、最有效的手段是征收社会保障税。我国也应根据“贡献与收益对等”的原则,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稳定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扩大社会保障的受益范围,从制度上解除居民的后顾之忧。目前,可以先将在城镇范围内收取的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等改为社会保障税。然后再逐步推广到广大农村。
参考资料:中国财税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