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6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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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1 04:14
高考平行志愿的录取方法是高考总分高的考生先于总分较低的考生投档。
资料扩展:
平行志愿是指高考志愿的一种新的投档录取模式,即一个志愿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按普通类上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A、B、C3个(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5个学校(专科批次)依次检索,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未达到该校控线,则投给B学校,
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在每批“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对该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报志愿的机会,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届时,将分别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由省招办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生源未满的院校及专业缺额数,
并由各市、县(区、市)招办组织本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操作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