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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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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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0 04:44
根据07年广州市规划局制定的《广州市停车配建指标实施检讨》将广州市分为A区和B区。
A区范围为广园路以南、华南路天河区段和广州大道海珠区段以西与新窖南路以北的地区以及芳村大道的如意坊大桥至鹤洞大桥段以东地区和黄埔区的广深铁路以南、茅岗路以东、石化路以西、港前路以北的城市副中心地区,番禺区中心城区中区,即市桥街东、西环路及市桥水道的围合区域,花都区新华镇老城区,即京广铁路以东,松园以南,茶元南路、体育路、天贵路以西,新街河以北的地区(即城市规划密度1区);B区范围为除A区以外的规划建设地区(即城市规划密度2区)。A区指标分别规定了上限与下限,B区指标除少数幅度值(配建指标范围)外,均为配建指标下限。一般来说,B区的配建车位指标会超过A区。
根据规定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为每100平米配建停车位A区0.5—0.7个、B区0.8个。独立诊所为每100平米配建停车位A区0.6-0.8个、B区1.0个。疗养院为每100平方米配建停车位A区0.3-0.5个、B区0.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