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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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5:12
1、你们仍然是在夫妻双方关系,双方的财产、所得的工资均为双方拥有,如果对方有工作或其它方面的收入,身为家庭的一份子,而且是主要的一份子,他就有义务要付出所得。
2、如果你们已是分居的情况,那问题就比较复杂,必须要到*再进行协调。
3、需要你们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协商上调抚养费标准,如果打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提出申请,由*裁定。
4、协商不成起诉处理材料: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1、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参考资料:
诉讼离婚-百度百科
夫妻财产制度-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