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众行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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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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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5 06:23
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众行为指南
1.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会议室、工厂车间等人员较多的室内工作场所建议佩戴口罩;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影剧院、图书馆、火车站、汽车站等公众场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进入医疗卫生场所,做到“口罩必戴”。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到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一米线”、公筷公勺、少揉口鼻眼,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遮掩口鼻、不乱扔乱倒垃圾。
3.保持居家卫生清洁,经常通风换气,家庭成员不共用水杯、毛巾、牙刷等个人用品,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4.保持办公室、会议室、工厂车间等工作场所空气流通,公共部位和办公设施定期消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加大座位、工位之间距离。
5.进出火车站、汽车站、图书馆、影剧院、商场、超市、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动出示健康码,自觉配合测体温,有序排队,尽量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购物付款、支付结账自觉排队,提倡使用无接触付款方式。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与其他乘客保持安全距离。骑行共享单车前,用消毒湿纸巾擦拭车把和坐垫部分。
7.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不要带病上班上学,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到医院看病就医,自觉配合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
9.购买冷链、冷冻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鲜食品时,索要检验检疫凭证,购买后及时对外包装进行消毒。
10.及时了解*发布的疫情信息,不去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游。
枣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