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7 17:3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05:31
房屋租赁管理包括以下两个内容:
1、对房屋租赁进行统一的登记备案管理(包括登记备案,变更,延续或终止)。
2、对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管理,规范了租赁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