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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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17:17
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分割。可参照以下处理方式:(一)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时,首先应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之后分清哪些属于同居之后的共同财产,哪些是不能分割的财产,对于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明确的答复,双方可商议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二)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的财产,可依赠与关系处理;另一方面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有关规定处理,“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最高院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