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人员摔伤业主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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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0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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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5:43
童某家中装修后与刘某协议,由刘某负责卫生工作,童某支付5元/平方米,打扫工具和人员安排由刘某负责。在打扫过程中,刘某不慎摔倒致多处骨折。刘某要求童某赔偿,童某仅同意支付卫生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刘某的损失该谁承担?先要确定其与童某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是雇佣关系则童某当然要承担责任,反之则未必。
从双方约定来看,打扫过程由刘某独立完成,两人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的关系,因此双方形成的是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依照法律,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刘某应当对自身的损失承担责任,童某如果作了不当的安排造成刘某的受伤,就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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