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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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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0:29
科技成果的完*,是指经过形式审查,已完成科技成果备案登记的自然人或单位。
自然人包括参与科技成果研发、完成的团队人员和单位的领导人员,其中,领导人员包括单位的正职领导(内设机构除外)和其他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
*部门、单位和各地方所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不含内设机构)正职领导,以及上述事业单位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正职领导,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管理工作人员。
其他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管理工作人员。
科技成果完*享有的权利有:
1、获得奖励和报酬权、成果署名权。其中奖励和报酬权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权、岗位分红权等;
2、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领导人员,包括单位的正职领导(内设机构除外)和其他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正职领导可以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获得股权/股份奖励;
3、其他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获得现金、股权/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
扩展资料:
科技成果鉴定及进步奖申报评审程序:
(一)材料准备阶段
由申请鉴定(验收)单位准备以下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2)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审批表;
(3)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
(4)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按科技局提供的提纲);
(5)成果应用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鉴定申请阶段
(1) 申报单位将按照要求组织好的材料报送县科技局;
(2) 由科技局对申请鉴定(验收)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查,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返回申报单位对材料进行补正;
(3) 材料审查合格后准备进行鉴定(验收)。
(三)鉴定阶段
(1) 由科技局聘请同行专家组成鉴定(验收)委员会(小组),并提前15天将全套材料送交鉴定(验收)成员审查;
(2) 召开鉴定(验收)会议,对申请鉴定(验收)项目进行鉴定(验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鉴定(验收)意见;
(四)公告、授奖阶段
通过评审的获奖项目报经县*批准后,由*发出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公告期满后对获奖项目予以授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技成果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