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起诉债主,不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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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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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4:54
只起诉债主,不起诉担保人是可以的,说明债权人放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是完全可以的。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法律分析只起诉债主,不起诉担保人,这属于确定诉讼原告的问题。担保人作为债务的担保者,可能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担保人可以在履行了担保责任以后起诉债务人。债权人不起诉债务人,这是其对诉权的自由处分担保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清偿债务,存在两种合同关系,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关系,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从合同关系,一般而言,主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从合同设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也随之消灭。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是债务人没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没有写明担保期限的为债权到期之日起6个月,应当在6个月内尽快催款或起诉担保人,超过6个月,担保人就不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4:55
可以,说明债权人放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是完全可以的。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4:55
这属于确定诉讼原告的问题。担保人作为债务的担保者,可能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担保人可以在履行了担保责任以后起诉债务人。债权人不起诉债务人,这是其对诉权的自由处分,在履行担保责任前,担保人是不可以起诉债务人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4:56
如果没有明确为一般责任担保,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可以只起诉担保人,但是担保人或者*可以追加欠款人为被告。
没有写明担保期限的为债权到期之日起6个月,应当在6个月内尽快催款或起诉担保人,超过6个月,担保人就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