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宣传橱窗怎么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3:5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11
校宣传橱窗可以使用以下资料宣传国家资助*: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为促进教育公平,解决贫困大学生上学难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也是惠及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生工程。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规定基础上,积极探索各种有效途径,实施过程中精心组织,真心对待,诚心帮助,公平评审,想方设法解决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为确保广大学生全面了解我校资助工作内容,特印发此宣讲材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开展的一项工作,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获得国家、校级专项资助资金的基础工作。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能申请有关资助金。
(一)认定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党员、班级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组成,原则不少于5人的认定评议小组。
2、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为原则进行评定。
3、经评定产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在班级、院系、全校范围内公示总天数不少于5天。
4、院系和学校要进行审核和审定,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二)认定标准
我校认定标准暂设置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3个档次(注意:此认定等级不代表最后的助学金评定等级,仅代表具有获得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的资格。)
特殊困难档次是指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完全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
困难档次是指家居农村贫困地区,家庭主要成员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负担过重劳动力低下,经济来源少;家居城镇,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属城市低保家庭,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一般困难档次是指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少量经济来源。但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仍然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1)就餐卡消费过高,经常在外大额就餐者;
(2)有抽烟、酗酒、*等不良习气者;
(3)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如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饰品等奢侈品;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在校外租房或经常玩网络游戏;
(4)同学举报经核实或学生管理部门认定有奢侈消费行为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而设立,是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由*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
(一)评审对象和奖励金额
资助标准5000元/年,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兼得。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本学年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均位居班级前30%(含)以内。
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若出现争议,按成绩排名评定。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金,由*和地方*共同出资。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本助学金分春、秋两季发放。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本学年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定标准
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家庭经济状况(70%)、日常消费(10%)、学习情况(10%)、思想品德(10%)”四个方面进行评定;同时结合申请学生本学年已获得的资助金额情况,做到综合考评,合理分配。
四、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由我校自主设立。
(一)申请对象及金额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因家庭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减交或全部免交学费。
单亲、双下岗(失业)的家庭或因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可减交部分学费。
五、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由我校自主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一)申请对象及金额
学生因家庭遭遇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学习困难者,如家庭重大伤亡事故、遭受严重火灾、水灾袭击,或本人病重住院等,可申请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金,补助标准500—1000元,特殊情况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六、生源地信用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学生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一)办理流程
1、学生向入学前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2、申请成功后,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学生将该回执单交由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4、学生将办理好的回执单寄回到办理贷款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