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3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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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4:48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起诉半年了 *都没有开庭可能的原因:一、*的案件爆表,案多人少,法官确实忙不过来,案件只能按先来后到的顺序排期开庭。一年办几百个案件的法官大有人在,没日没夜地开庭跟写判决也无法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审结案件。二、起诉状无法直接送达到被告。有些被告根本联系不上,常有被告电话处于空号、关机的状态。或者被告知道是*的诉讼材料,故意不接电话、不签收材料。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是需要时间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是两个月时间,最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公告期修改为一个月。三、被告提管辖异议。被告提管辖异议是认为案件不应该由向其发传票的*管,应该有其他*管。如果提管辖异议确实符合法律与事实的,无可厚非。但诉讼中,有的被告为了拖延时间而提管辖异议,对一审*裁定驳回管辖异议后又上诉,拖延的时间至少也有三个月。四、追加案件当事人,需要给被追加进来的人答辩期间、举证期间。有些案件,为查清案件事实,是必须要追加被告或第三人的,作为诉讼参与人,享有答辩、举证的诉讼权利,必然要给被追加的当事人答辩人期间、举证期间。五、案件承办人变更。单位对原来的主办法官的他工另有安排,就不得不另外安排案件承办人。具体谁来承办,属于*内部的事情,但案件的开庭时间不得不延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