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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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7-05 04:24
验收监测的内容参考验收监测方案和环保部门对验收监测方案的批复。一般为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敏感点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小编整理了如何编写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标准+验收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欢迎借鉴参考。
验收监测标准
验收监测报告标准参照监测方案中的标准。
一.验收监测标准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设计指标的选用的依据
(1)国家、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中涉及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标准的批复以及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经批准的环评报告书所涉及的环境保护敏感点质量标准、对建设项目要求的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总量预测值。
(4)如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未做具体要求,应核实污染物排放受纳区域的环境区域类别、环境保护敏感点所处地区的环境功能区划情况,套用相用的执行标准(包括级别或类别)。
(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保篇)中确定的环保设施的设计指标,处理效率,处理能力,环保设施进、出口污染物浓度,废气排气筒高度,特征污染物引用的ISO标准或生产技术引进国标准。
(6)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应选择与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相配套的方法标准,若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中未做明确规定,应首选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其次是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二.验收监测标准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设计指标的选用的原则
(1)按新颁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准时段划分的原则,分别以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时间、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时间、项目建设成使用时间等确定相应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作为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
(2)国家和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按污染因子限值严格执行。
(3)环境质量标准主要用于考核环境保护敏感点是否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的质量标准要求。
(4)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如国家已经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执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5)建设项目为综合性工程,由不同行业项目组成,如果污染物分别由不同排放口排放,则应分别执行不同的行业标准。对于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应根据各类污水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权重来计算排污口的混合排放浓度。(
(6)对于既是生产工艺特征污染物,而且目前又无国家标准限定的,可引用环评或初设选用的ISO标准或生产技术引进国标准作为参考。
(7)对既是环保设施又是生产环节的装置,工程设计指标可作为环保设施的设计指标。
(8)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中,有相配套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应严格按照配套方法标准执行。
验收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验收监测的内容参考验收监测方案和环保部门对验收监测方案的批复。一般为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敏感点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一、监测内容
一般验收监测评价主要考虑以下内容:废水、废气排放源及其相应的环保设施、厂界噪声、工业固(液)废物和无组织排放源监测断面或监测点的布设、监测因子和频次、采样、分析方法和质量控制、环境质量监测、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监测及相关示意图。
同时附废水、废气流向及监测点位示意图,厂区平面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等;
●废水监测点用★表示,地下水用☆表示
●废气监测点用◎表示,无组织排放用○表示
●噪声监测点用▲表示,噪声敏感点用△表示
●固体废弃物监测点用■ 表示,
●监测点位图和监测结果表里的序号相一致
在编写监测方案时 一般分水、气、声、固废等分章节叙述。
二、常见章节
监测期间工况分析(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可以根据产品产量、原材料消耗、用电、用水核定)
监测期间天气状况
废水监测
地表水监测
地下水监测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无组织排放废监测
环境敏感点大气监测
厂界噪声监测
敏感点噪声监测
自动监控比对监测
固体废物监测
煤质监测
每一部分要分别叙述清楚监测目的、监测布点、监测频次、监测项目、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方法依据、方法检出限、监测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质控结果、监测结果及评价等内容。
三、编写要求
能用图表表述的尽可能用图表表述;
监测内容表达要逐项分开叙述,分清层次关系;
监测内容不是照搬环评报告书(表)里面列的监测内容和指标,要以实际为准;
与企业不符的指标可以不监测;
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必须要测;
每一个项目要有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控制结果;
每一个项目要有监测结果,并且对监测结果按照执行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超标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进行原因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措施和对策。
如何编写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标准+验收监测内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5 07:15
2.1 本技术要求中编写章节安排,是根据编写技术要求的需要,在编写验收监测方案时,内容上根据情况在内容上进行增减,不能有个人增减。
2.2 验收监测方案的封面、封二格式见附录四和五。
2.3 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号应由各环境监测站制定。验收监测方案的目录注明页码。 验收监测方案根据验收监测的需要进行编制。验收监测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3.1 前言部分
主要简述建设项目和验收监测任务由来。一般包括: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时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监测工作的环境监测站、委托单位、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现场勘察时间和参加单位等。
3.2 验收监测的依据
3.2.1 国家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办法和技术规定;
3.2.2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环保技术文件;
3.2.3 有关建设项目工程环保工作的意见和批复;
3.2.4 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依据;
3.2.5 工程建设中有关环保设施设计改动的报批手续和批复文件*;
3.2.6 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自检报告*;
3.2.7 其他有关需要说明问题和情况及其有关资料或文件等*。
3.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应以简练文字并配图表进行叙述。
3.3.1 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所处的位置;工程占地面积;工程总投资;工程环保设施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单位与时间;初步设计完成单位与时间;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投入试运行日期;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包括工程变化情况)。
3.3.2 生产工艺简介
主要生产工艺原理、流程、关键生产单元,可附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
3.3.3 环保设施和相应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对各生产单元所产生的污染物、环保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方式等列表或简述。
3.3.4 环保设施试运行情况
3.4 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建议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或环保行政部门对本项目的环保要求等(主要应参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
3.5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应列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时,有效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的名称、标准号、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的设计指标和总量控制指标。这些标准和指标等将被用于作为本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的评价标准。同时,也应列出相应现行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作为参照标准。
3.6 验收监测的内容
3.6.1 废水、废气排放源及其相应的环保设施、厂界噪声、工业固(液)废物*和无组织排放源*监测内容的编写
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必要时监测噪声源)、工业固(液)废物*和无组织排放源*监测内容的编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监测断面或监测点位的布设情况,必要时附示意图;
b. 验收监测因子、频次;
c. 采样、监测分析方法和验收监测(工况要求*)的质量控制措施及依据(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应写出标准号)。
3.6.2 厂区附近的环境质量监测*
环境质量监测系指:地面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或海水等,监测内容的编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状况和可能受到影响的简要描述;
b. 简述监测断面或监测点位的布设情况,必要时附示意图;
c. 验收监测因子、频次的确定;
d. 采样、监测分析方法和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措施及依据(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应写出标准号)。
3.6.3 环境生态状况调查*
环境生态状况调查部分,编写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的要求;
b. 简述生态状况调查区域及调查内容确定(必要时附示意图);
c. 验收监测环境生态状况调查方法、验收监测环境生态状况调查的质量控制措施;
d. 环境生态状况评价依据。
3.7 环境管理检查
列出应检查工作的内容,包括
3.7.1 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3.7.2 《初步设计(环保篇)》中要求建设的环保设施实际完成及运行情况(其中包括:按规定或设计的流量计量装置、监测设施、监测孔与监测平台,排水管网,各种堆存场的建设,各种必要的标志设置等);
3.7.3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3.7.4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3.7.5 环境保护监测机构、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
3.7.6 存在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建设项目,制定相应的应急制度,配备和建设的应急设备及设施情况;
3.7.7 工业固(液)体废物是否按规定或要求处置和回收利用;
3.7.8 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植被恢复、搬迁或移民工程落实情况;
3.7.9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办法或处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3.7.10 区域污染削减工作的调查;
3.7.11 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是否发生了扰民和污染事故;
3.7.12 对周边公众的环境影响*调查。
3.8 经费概算
一般以地方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效《监测收费标准》编制验收监测经费概算。对《监测收费标准》中未列项目的费用可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
3.9 监测时间安排
3.9.1 监测合同签定时间
3.9.2 现场监测时间(根据监测项目工作量确定,包括数据整理时间)
3.9.3 监测报告编写时间(根据监测项目工作量确定)
3.9.4 提交监测报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