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平台公司创新融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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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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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3 22:23
论推进*投融资制度创新
(中国现代集团 丁伯康)
一、金融制度创新
1、加大直接融资力度
发展资本市场是基础设施投融资创新的基本保障。要逐步解决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要根据《*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加大资本市场改革和创新的力度,要更大范围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和市政公用企业发行债券融资;要加快市政债券的发行试点;要鼓励地方优质公用事业上市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融资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再投资建设;要鼓励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
对于城市基建设施而言,所需资金额度较大,而不少地方的中小城市商业银行,往往无法满足。这是与它们的资本实力、科技水平、机构布局以及资本充足率、单一客户贷款比例等监管指标有关。如果一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占用了中小银行的大部分贷款资金,将不仅影响银行的风险管控,也会影响到银行的盈利水平。与全国性商业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自身的生存压力较大,竞争弱势明显,缺乏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后劲和空间,无法为该地区的城市建设融资工作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因此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可以发挥其在撬动社会资金中的杠杆作用。相关省份省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以省级大型企业集团为基础,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通过介入和做大地方性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等,发挥其在城市建设中的强大投融资功能。适当时机,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改制重组上市,保险资金进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等,发挥这些机构在资本市场的强大融资功能,推动和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和建设。
3、加快金融产品创新
*应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结合地区实际,进行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同样对于规制可以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策略,通过放松规制来激励创新并在创新中改善和强化规制。建立良好的友好型、优势型的市场化筹融资环境,不断创新融资手段。为使城市建设能够融到足够的建设资金,融到低成本的建设资金,应积极推进信托、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等金融工具,搭建城市建设市场化筹融资平台。
二、信用制度创新
1、加强*的示范与推动
在信用主体结构中,*信用是最大的信用,市场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及整个社会信用都是基于*信用来推动和发展的。因此,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必须首先以树立*信用为重点,充分发挥*信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无可替代的示范激励作用。为此,*职能的基本定位要迅速“权力*”转变为“责任*”,以规范、高效的行政服务创建*信用;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解决好依法行政,诚信行政的问题;要将信用环境的建设列入地*政绩考核目标,促使地方*大力推动和建设金融基础设施,发展和维护全社会的信用平台。
2、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在美国,已经生效的金融市场信用管理法律有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债务实施法、平等信用机会法等十多项。这些法案构成了美国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一部针对地方*信用的专项法律来规范地方*的行为(如《*信用法》、《公平信用报告法》等),以突出*必须守信利民的执政观念,并有效遏制和惩戒*信用缺失行为。我国作为一个信用建设的后发国家,在这方面的立法才刚刚起步,漏洞明显,法律的严密性欠缺。地方*可以从我国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信用机构的设置,信用管理*的模式,信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商业银行以及其他主体在信用体系设中的地位、权利与义务以及失信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的规定细则和补充,从而为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
3、加快建立信用公共数据库
信用数据库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必的基础设施。要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把分散在*各部门、银行、工商机构的个人的、企业的信用信息收集起来,成为一个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此基础之前,逐渐把信息库组的信息扩大到公检法机关,实现*、金融机构、业、个人等信用信息在一定范围内的共享共用,使失信者无处可藏可骗,守信者处处可得到授信。地方*应加快做到完全开放征信公共服务平台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库端口与国家征信服务平台正式对接,与国内其他各地区信用信息数据库互连互通,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环境。
4、要加强信用中介机构建设
信用中介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中介包括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评价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信用保险公司等,其立业的根本都是独立、公正、客观、平等地以客观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信用产品或服务。既要通过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扶持信用中介的建立和发展,又要切实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强化职业道德规范,对不讲信用,出具虚假评估、审计、验资等报告,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清理;对触犯法律的,要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土地储备制度创新
1、建立城市规划与土地储备的联动机制
城市土地储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得到规划、计划、建设、财政、土地管理等城市*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部门之间配合互动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土地储备的运作成本。例如,*将城市土地纳入储备库后,如果规划条件不能及时明确,城市土地就无法及时推向市场,而城市土地的储备时间越长,资金的压力就越大,势必影响城市土地的再投放和资金回笼。
建立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的联动机制,将大大有利于提高土地储备的效率和收益,减轻土地储备的资金压力。例如土地储备中心和规划局就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储备经营中的规划问题建立联动机制。城市规划区依法实行统一征地,统一管理,统一储备,统一规划和统一出让。先由规划部门向土地储备中心提供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土地储备中心按照规划编制土地储备规划。
2、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土地储备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各级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种形式:一为财政拨款,二为土地储备专项资金。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财政拨款金额太少,专项资金落实困难,因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储备工作将有助于打破土地储备工作的资金困局。例如北京市在《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中提出土地储备开发坚持以*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或者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承担。杭州市在《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储备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意见》也提出在坚持以*土地储备机构为主开发整理土地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按照“*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原则,储备土地的开发整理实施方案经市*批准后,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协议委托所在区*组织的机构或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整理单位)进行储备地块的开发整理,也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四、市场准入制度创新
1、探索新的准入思路
首先需要指出,市场准入规制并非基于行政垄断,而是自然垄断;也并非依资本的身份进行规制,而是基于社会效率的考虑而对自然垄断性领域中企业数量的控制。市场准入制度是城市公共事业经营多元模式有效运行的首要的制度需求。传统的大一统的自然垄断经营模式将可竞争性环节与自然垄断性环节混同在一起进经营,抑制了竞争活力,也制约了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必须改变*单一投资的窘迫局面,必然要求探索适应市场结构的准入思路,变革产业组织形式。
2、健全准入制度
*可以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明确开放的领域,也就是明确哪些城市公共事业领域允许私人部门和民间组织进入;明确进入的条件,也就是明确哪些私人部门和民间组织可以进入;明确相应的程序,也就是明确设置能够保证私人部门和民间组织平等竞争的程序,保证进入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如果没有健全的准入制度的支持,城市公共事业经营多元模式的有效运作只能是一句空话。
3、实行差别化准入
通过将基础设施领域业务进行分解,可以把目前独家经营的垄断性市场结构变为多家经营的竞争性市场结构,即将自然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开,垄断性业务仍由垄断企业独家经营,而在竞争性业务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基础设施领域业务分解的具体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把业务沿业务流程纵向分解为几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即垂直分解。另一种是把业务按区域或业务类型分解,称为水平分解。当然,不同行业的分割做法可以有所同,同一行业也可以同时采用垂直分解和水平分解两种形式。事实上,在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通过业务分解引入竞争和引进社会资本的方式已经运用,但是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这种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推行。
五、投资回报制度创新
1、实现公*品的合理定价
其目标是将公*品或服务的价格修正为能够收回本的水平,以反映供需关系,并起到抑制过度消费的作用(如排污、用水等)。依据实际情况逐步理顺价格关系,提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服务价格水平。一方面,要取消价外加价,将各种基金或收费并入价格中。另一方面,要按照有偿使用原则,提高这些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水平,使生产经营企业能够基本上作到收支平衡,略有盈余。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水平意味着既得利益的重新调整。在人们将公*品和服务视为福利的心理定式下,提价势必会招致各方的压力,主要的压力可能来自于低收入阶层和消费大户(如城市企业)。对于中等收入和高收入阶层而言,需求对价格的边际效用较小,如果提价能带来更好的服务,他们会更偏向于支持改革。而对低收入阶层来说,价格上升意味着生活成本的增加,抵触情绪在所难免。解决的一个办法是对低收入者进行价格补贴。但价格补贴存在较大的实施成本,包括对低收入者的统计、补贴的发放等。
2、实施公共收费制度
对于还没有收费机制的、社会效益不大、福利意义不强的项目,应建立公共收费制度。公共收费是按在接受公共服务时按受益程度收取相应的费用(如按垃圾重量或体积收费),体现了受益的直接性和受益与负担的对称性,遵循“谁受益,谁负担”,“多受益,多负担”的原则。它的作用在于弥补公共服务成本,是一种补偿性收费机制。公共收费的实质是在公共领域引入市场机制,能够较好地引导消费者偏好,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公共监督机制,促进公共物品提供的效率。因此,实施公共收费制度既有利于实现公平,也有助于增进效率。但是,由于公共物品的福利性质不可否认,因此在建立公共收费制度的同时,还要建立起针对城市低收入阶层的补贴机制。
3、用好*补贴
价格改革和收费制度并非灵丹妙药,一般的城市基建项目的投入往往数额巨大,又受制于许多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的社会福利性,如果依照市场机制来提高价格会损害社会福利,可能招致各方的反对。因此,完全按照市场规则办事适得其反。此时,*按照私人投资成本与平均利润率进行生产补贴是吸引社会资本的有效措施。生产补贴是*公共投入的一种形式,其关键问题是补贴多少,一般言,单位产品或服务的补贴量略大于社会平均成本与产品、服务价格的差值,即企业略有盈余。与*一次性投入相比,生产补贴形式与私人企业生产或服务数直接联系,是一种更有效率的投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