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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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0:05
应该是除了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上看,具体包括(1)“现金”项目,反映保险公司的库存现金。本项目应根据“现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银行存款”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保险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各种债券。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4)“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反映保险公司对短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所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5)“拆出资金”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按规定从事拆借业务而拆出的资金。本项目应根据“拆出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6)“保户质押贷款”项目,反映人寿保险公司按规定对保户提供的质押贷款。本项目应根据“保户质押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7)“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因债券投资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8)“应收保费”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保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9)“应收分保账款”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应收未收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分保业务往来”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10)“坏账准备”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提取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坏账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1)“预付赔款”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在处理各种理赔案过程中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赔款。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赔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2)“存出分保准备金”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分入分保业务按保险合同约定存出的分保准备金。本项目应根据“存出分保准备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3)“存出保证金”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开展直接承保业务按合同约定存出的保证金。本项目应根据“存出保证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4)“买入返售证券”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已经买入但尚未到期返售证券占用的金额。本项目应根据“买入返售证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5)“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保险公司除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和分保业务往来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6)“物料用品”项目,反映保险公司业务经营、劳动保护和办公等方面使用的库存物料用品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物料用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7)“低值易耗品”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在库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低值易耗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8)“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开办费、超过1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19)“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保险公司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应在“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另行反映。(20)“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保险公司除上述流动资产项目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1)“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反映保险公司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期末余额扣除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数额填列。(22)“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3)“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费用,如开办费、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将在1年内(含1年)摊销的部分,应在“待摊费用”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1年内(含1年)摊销的数额后的余额填列。(24)“存出资本保证金”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按规定比例缴存的、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务的保证金。本项目应根据“存出资本保证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5)“抵债物资”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因债务重组而收到的物资,包括物料用品、固定资产等。本项目应根据“抵债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6)“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保险公司除上述各项长期资产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7)“独立账户资产”项目,反映投保人投资部分的资产价值。本项目应根据“独立账户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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