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劳动官司败诉的话对公司有什么其他的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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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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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37
1、为什么要出劳动合同法,除了考虑到劳动者的利益外,对公司也是一种保护,同时也是规范劳资关系的一种手段。
2、像你上述所说,公司一般会败诉,赔偿肯定会有的,但这不是个别现象,同时,如果涉案人员不多,影响不大的话,对企业来说应该是很正常的事,不必过于担心。在仲裁部门留底倒不怕什么,可能对社会影响还要稍微大一些,因为你不可能堵住员工的口。
3、不过也不能忽视,因为有一点,仲裁部门没有执法权,但劳动局有,*有,如果员工不服,到劳动局去告或者告到*,他们是有执法权的,一旦上了法庭,影响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建议不管怎么样,能够跟劳动者协商好就是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38
劳动仲裁部门,肯定会留下员工申述记录,但是是不作为 不良用工记录 来看待的,也就是说,不会对你单位之后的用工有任何的影响!
公司败诉,劳动局就已经知道公司是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为什么之后没有采取行动强制执行,因为他们只是仲裁部门,不是执法部门,还没有听说什么城市、什么部门强制执行劳动法的,如果那样,利润率较低的小公司,都要倒闭一大批了!
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问题,但员工入职前就该知道,在职或者离职后再倒打一耙,也鄙视这种行为,无视他们吧!
偶尔败诉交点罚款,和持续缴纳社保相比,还省很多钱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38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们单位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劳动官司败诉的话,公司从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起,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39
一楼说的好,赞一个。仲裁没有任何办法,告你的人喜欢就告去。*无非就是骗点起诉费,员工有那告的能力让他告去好了,看谁折腾起谁,民事案件千万别主动反击,划不来,不是刑事案件,输赢根本无所谓,告你的人呢占不到便宜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40
1、只留下案底;
2、一般不会对单位造成负面影响,除非涉及人员较多,并且投诉到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