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6:0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1:36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扩展资料: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研招网-如何区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
参考资料来源:研招网-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1:36
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报考类别”是这样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1:37
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报考类别”是这样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1:37
如果不打算回原单位的话,一般应填写“非定向”。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1:38
答:目前国家研究生招生的报考类别有“全日制、非全日制、委托培养”三种类别。全日制指在录取 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 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 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委托培养是指不 脱离现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的特有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