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9:5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4:56
*避难,又称*庇护,指国家对因*原因受到其所属国的通缉或追诉,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允许其入境、居留并予以保护,并拒绝其所属国*引渡要求的行为。给予庇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即国家在国际法上有给予个人以庇护的权利,个人受到庇护是国家庇护权的产物,个人可以申请庇护,但是否给予庇护,由被申请国家决定。1967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领土庇护宣言》认为,对个人予以庇护是国家“行使主权”,“庇护之给予有无理由,应由给予庇护之国酌定之”。给予庇护的权利是国家从它的属地优越权引伸出来的。一国在其本国领土内对所有的人都有管辖和保护的权利。一个被追诉或追捕的人,一旦进入另一国家的领土,就处于所在国的管辖之下,追诉或追捕他的国家就不能在其所在国领土范围内继续进行追诉或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