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6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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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3:40
场地租赁中的法律风险有租期、计租日、装修等。
1、免租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一般都会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不同的合同文本对此可能措辞不同,但实质含义。免租期的长短不一,少则三个月,多则长达两年。双方通常约定在免租期内出租人不计收租金,不计入正式的租赁期限,正式租赁期限一般从免租期满次日起算。
在该期内,商户虽未实际开始经营前,但商铺已交付给承租商户,已处于承租商户的控制之下,且该期间一般都处于装修期,易发生风险。
(1)明确承租户的装修期间的安全施工义务,规定因承租人装修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明确计租日的计算方法。双方一般约定免租期满的次日为计租日起算日。若存在开业日与计租日不一致的,如何确定计租日则需要予以明确。我们认为作如下约定在免租期内,符合开业条件的,经出租人许可,承租人可以开业,出租人不计收租金,但应支付管理费、公共事业使用费等费用。
2、计租日
租赁合同一般约定计租日从免租期满的次日起算。若免租期满,承租人商场不具备开业条件的,承租人若长期不能营业,恐会发生纠纷。
计租日为免租期满的次日。若免租期满,商场达不到开业条件的,计租日为商场的实际开业日。接到商场开业通知,承租人不开业的,不影响计租日的确定。承租人在免租期满后、商场开业日前,经许可提前开业的,承租人的实际开业日为计租日。
为应对今后发生可能发生的纠纷,出租人应当固定,并妥善保存有关确定计租日的证据材料,如商铺交付单、开业日通知书及承租人开业申请书等书面材料。
3、装修
为吸引知名品牌入驻商场,商场为商家提供巨额的装修资金商支持为常用的招商策略。很多双方仅约定装修资金补助数额,未对装修材料及装修标准作出细化约定,结果装修效果很不理想。双方就此发生纠纷。
为避免类似的纠纷,建议采取提供装修款支持招商模式的商家一定要对装修的标准作出明确约定,审核对方的装修方案、装修施工图纸、装修材料清单等施工次材料,对装修的过程子以监督、管控。
装修款应分期支付,较高比例的余额待装修经己方验收后再支付,以防止承租人低标准的装修骗取高额的装修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