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中国环境保护法全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1:24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9:57

我对于环境保*的理解:
【1】我国环境保*,是依法保护环境的法律依据;
【2】我国环境保*是环境法律体系的母法;
【3】环境保*是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9: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给予奖励。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应当为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五条 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有关地方*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协调解决,作出决定。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对具有代表性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十八条 在*、*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第十九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 各级*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第二十一条 *和沿海地方各级*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等。
  第二十二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或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有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十条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一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报告,由*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二)拒报或者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三)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
  (四)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
  (五)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的*决定;责令*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批准。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以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直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试行)》同时废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9:57

我对于环境保*的理解:
【1】我国环境保*,是依法保护环境的法律依据;
【2】我国环境保*是环境法律体系的母法;
【3】环境保*是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9: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给予奖励。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应当为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五条 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有关地方*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协调解决,作出决定。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对具有代表性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十八条 在*、*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第十九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 各级*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第二十一条 *和沿海地方各级*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等。
  第二十二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或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有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十条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一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报告,由*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二)拒报或者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三)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
  (四)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
  (五)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的*决定;责令*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批准。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以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直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试行)》同时废止。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请问昆山正仪到江苏省昆山市出口加工区新竹路99号 怎么坐班车最近? 跪求苏州神达电脑地址!!! 华为运动耳机挂脖式怎么配对 雅酷美挂脖式无线蓝牙防水耳机-运动时尚,自由畅听 已知函数f(x)=cos^2x-sin^2x+2根号3sinxcosx+1 原先微信有联系后来突然对方要求我对他进行朋友验证我没有他电话号码... 已知函数f(x)=cos^2x-sin^2x+2根号3sinxcosx 已知函数fx=cos^2*x-sin^2*x+2sinx*cosx,求fx的最小正周期,并求当... 已知函数f(x)=cos2x-sin2x 4sinx·cosx求f(x)的最小正周期,并求当x为... 已知f(x)=cos^2x-sin^x+2sinxcosx。①求函数最小正周期②当x∈【0... 我国的八项环境法律制度是什么 中短发怎么烫减龄 短发烫什么发型显年轻 短发烫什么发型好看8款时髦设计减龄 女生短发怎么烫好看 时尚清爽减龄首选 短发怎么烫减龄好看? 菊花可以做什么好吃的 用菊花+金银花+炖雪梨可以吗? 菊花可以煮着喝吗? 做冰糖雪梨时可不可以把梨菊花红枣橘子放在一起? 雪梨炖冰糖加红枣有那些好处 大枣、菊花、梨、可以一起煮吗? 菊花水果茶怎样做好吃? 雪梨菊花茶的做法 梨和枣还有菊花能在一起滚水喝吗 请介绍下雪梨菊花茶怎么做好吃? 滋润肺燥的菊花雪梨茶, 究竟是怎样的配方? 雪梨菊花茶的介绍 用菊花和冰糖炖雪梨的功效是什么? 梦见一条蛇进屋,我在屋里睡觉,之后醒来,我用刀砍蛇,剩下一个蛇头还在动,之后我就醒来了。什么意思? 写出有关保护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 关于保护环境的法律条文和政策法规 《环境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张三在b站投稿了几期视频 B站投稿不加入创造激励会有收入吗? 【B站投稿问题】 济宁银行山东滕州几点下班办理业务 济宁银行元旦放假吗? 坑爹的济宁银行 打客服电话 打了5遍都没人接 太TM的坑爹了 无论是上班的任何时间点 都没人接 iphone5se3d touch怎么用 几大购物网站哪个好? 最好的网上购物网站 目前哪些购物网站最好?大家推荐一个 网上购物哪个网站最好 网上购物哪家网站最好? 论市场调查中文本形式的重要性 哪个购物网站最好 现在购物网站哪个好 市场调研设计的市场调研设计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