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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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5:16
2月20日召开的深圳*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提出,今年深圳的主要改革任务分为“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两部分。
一是实施战略战役性改革。包括推动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构建重大战略平台改革推进新机制、打造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推动实施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等项目。
二是推动重大战略平台改革。包括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机制改革、开展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机制改革、创新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科技*机制等项目。
三是深化经济领域改革。开展“科创中国”改革试点、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机制改革、构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新模式、实施产业园区直供电改革试点、深化党政机关内部办事服务“一次了”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深化智慧城市建设改革、探索深港口岸经济带*机制创新、开展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改革、探索九龙山数字城*机制改革、创新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机制等项目。
四是深化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包括开展立法协商机制创新、创建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制等项目。
五是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包括开展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改革、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新机制等项目。
六是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包括创建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开展互联网电子处方试点、深化住房供应和保障制度改革、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等项目。
七是深化生态领域改革。包括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改革、探索建立海洋碳汇核算地方标准、打造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创新智慧水务建设*机制等项目。
八是深化党建领域改革。包括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改革、开展“知事识人、序事辨材”选人用人改革、构建模范机关创建新机制等项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5:16
2月20日召开的深圳*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提出,今年深圳的主要改革任务分为“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两部分。
一是实施战略战役性改革。包括推动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构建重大战略平台改革推进新机制、打造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推动实施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等项目。
二是推动重大战略平台改革。包括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机制改革、开展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机制改革、创新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科技*机制等项目。
三是深化经济领域改革。开展“科创中国”改革试点、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机制改革、构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新模式、实施产业园区直供电改革试点、深化党政机关内部办事服务“一次了”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深化智慧城市建设改革、探索深港口岸经济带*机制创新、开展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改革、探索九龙山数字城*机制改革、创新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机制等项目。
四是深化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包括开展立法协商机制创新、创建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制等项目。
五是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包括开展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改革、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新机制等项目。
六是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包括创建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开展互联网电子处方试点、深化住房供应和保障制度改革、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等项目。
七是深化生态领域改革。包括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改革、探索建立海洋碳汇核算地方标准、打造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创新智慧水务建设*机制等项目。
八是深化党建领域改革。包括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改革、开展“知事识人、序事辨材”选人用人改革、构建模范机关创建新机制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