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税的避税筹划与所得税的避税筹划之间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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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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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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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4 05:57
1、首先:流转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和消费税。因而流转税的筹划体现在每月月底;而所得税的筹划,不仅体现在月底,还体现在年底。
流转税的筹划以*为例,会计每月都会考虑哪些*本期一定要认证,哪些*可以放到下一期或者下下期再认证,这就是最简单的筹划方法。如果本月销售额很大,那么会计一定会在本月认证较多可抵扣的进项税*,以抵减应纳*所得额。
所得税的筹划主要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一般是季度预缴,年底汇算清缴,它主要是通过合理的支出来减少利润总额,从而达到降低应纳所得税额。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是每月扣缴,但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的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要在次年3月前去地税缴纳,和一般的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所不同。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与公司利益影响不大,但是它的筹划直接影响企业员工的利益。
2、其次:流转税的筹划一定影响所得税的筹划。
有的人认为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其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流转税中的营业税和消费税,而不包括*,那*的筹划就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筹划,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
如营业税金及附加中的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的计税依据就是(*+营业税+消费税)的和,那么*的筹划必然影响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筹划,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
再如消费税的筹划不仅影响企业所得税、也影响*。在某些既要缴纳消费税又要缴纳*的商品,由于消费税的价内水的特点,其*销售额就包含了消费税,所以消费税的筹划不仅影响所得税、也影响*。
3、然后:所得税的筹划不一定影响流转税的筹划。
如企业除了年终利润总额超过30万以外,其他的条件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要求,那么企业就可以通过给员工发放福利、捐赠等方式来降低利润总额,从而使得利润总额降到30万以下,符合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那么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就降低了,从而也降低了应纳所得税税额。而此所得税的筹划一点也不影响流转税的筹划。
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不能单纯的筹划流转税、也不能单纯的筹划所得税,而应该相互结合,既要在合理筹划流转税的基础上,合理筹划所得税;又要在在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巧妙筹划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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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4 05:58
从税法学的角度,所谓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别,或者是一国内不同地区间、不同行业间税负的差别,采取非法律所禁止或者法律未禁止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所谓避税,是相关主体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手段避免已成立的纳税义务,或者避免纳税义务成立从而减轻或免除税负的各类行为的总称。由于避税行为会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收入,同时,又会减轻相关主体的税收负担,因而成为各类税法主体都非常关注的一类行为。
避税通常是指纳税者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不完善的前提下,作适当的财务安排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纳税的有力方法。其实质就是纳税人能够对纳税地位作出选择时,使税收负担降到最低。如:一个打算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可能出于避税目的,筹划以何种方式进行其经营活动?是公司制还是合伙制?因为公司与合伙的所得税税率的执行法规不一样,应纳税人就可能筹划以何种组织形式来设立机构,这样的组织方法即不违反税法,还使所负担的税收到达最小化,是最恰当的财务安排与筹划。
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各项业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从这一点来看,纳税人的各种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手段或方法是合理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质。合理合法地避税不同于偷税、漏税、逃税,它不是对法律的违背和践踏,而是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为前提,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理解、分析和研究为基础,对现行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的缺陷的发现和利用。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这是税法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的法律体现,是征税与纳税的天平。多征、少征、多纳、少纳都由税法来权衡,这样,企业利用税法的漏洞或不完善,少纳税款,使合理避税成为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