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四百块钱不给咋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6:0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3:26
欠四百块钱不给可以向人民*起诉。
*,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机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会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或者其他的干涉。
最高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的司法行政工作。
高级人民*包括:省高级人民*、自治区高级人民*以及直辖市高级人民*。高级人民*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依法审判下列案件: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下级人民*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3、对下级人民*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基层人民*包括:县人民*和市人民*、自治县人民*以及市辖区人民*。基层人民*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基层人民*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的判决和裁定。
基层人民*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对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审判。
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1、依法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2、依法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