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打电话问松江区人民法院有关破产申请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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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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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19:01
申请破产清算时,首先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这些相关信息都可以打电话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受理破产申请后公告内容
第十四条 人民*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1、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3、人民*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4、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5、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6、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三、*不接收破产申请怎么办?
申请人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未接收其申请,或者未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破产申请。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对当事人的申请不予审查,或者审查后既不及时作出受理裁定亦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使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申请人对于不予受理裁定的上诉权形同虚设,损害了申请人的权利。因此,为加强审判监督,特别规定在人民*未接收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未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等情形下,申请人可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破产申请。上一级人民*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责令下级*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下级*仍不作出裁定的,上一级人民*可以径行作出裁定。上一级人民*裁定受理的,可同时指令下级人民*审理该案件。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申请破产清算时,首先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此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