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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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9:11
楼上漏水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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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赔偿规定:楼上漏水有可能是楼上住户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开发商的原因,但不论何种原因,您应先向楼上住户主张赔偿,如其有足够和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为开发商的原因,则由开发商进行赔偿。
也可能会存在开发商和楼上住户互相推诿的情形,可以根据遭受损失的程度估算数额与楼上住户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您应对两方提起诉讼,以确定责任的归属,弥补遭受的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9:11
楼上漏水到楼下,属于民事纠纷,参考如下法条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9:12
楼上漏水到楼下,属于民事纠纷,参考如下法条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9:13
《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