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如何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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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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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9 00:58
摘 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就是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真正把人放在社会主体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高原则。本文从“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的联系和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意义”及“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应当如何坚持以人为本”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从而说明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才能更好地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以人为本,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全面部署,以气势恢弘的大手笔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决定》中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条重要原则。对此我们应当如何理解?立足当前的时代背景特别是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我们应当怎样深刻认识十六大以来党*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的科学内涵?
一、“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十六届六中全会基于对当前形势任务的全面分析和科学判断,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其中,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之一。我们知道,十六大以来党*提出了一系列执政兴国的新理念,“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是其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他们之间是紧密相联的。
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就是要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人类生活的世界是由自然、人、社会三个部分构成的,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体性和谐发展。
和谐社会,就是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的着眼点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着眼点是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同一历史进程。这不仅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也符合人类寻求自我解放的理想。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第一个前提。而作为这个前提的“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人既是一个自然生命体,也是一个社会存在;人的生存与发展既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互为基础、互为前提。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包括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决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这些都是立足于当代中国实际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就是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真正把人放在社会主体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把发展仅仅理解为经济增长,并把国内生产总值看成衡量一个国家发展的惟一指标。事实证明,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能解决经济社会的许多严重问题。经济发展必须与社会进步相协调,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是为了人,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发展观也发生了深刻变革,即从增长理论到发展理论再到后来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可持续发展战略注入了新的内容,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也体现了当代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
(二)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方面都蕴含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国家关系的总概括,既涉及生产力的发展,也涉及生产关系的调整;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内部矛盾也不断出现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各种经济利益矛盾也凸显出来。如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具体利益与根本利益的关系,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从尊重、理解、爱护和关心人的角度出发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才能摸清人民内部矛盾的症结,找到化解的办法。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
人是生产力在社会当中最活跃的力量。人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主体,又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最终受益者。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就越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反过来,人越是得到全面发展,就越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产品,就越能促进社会和谐。人民群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追求作为发展的立足点与出发点,让各阶层的人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形成全国各族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共处的局面。
三、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贯彻“以人为本”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特别应当在三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当前解决我们面临的诸多矛盾和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和谐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就要求我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当前,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告别“GDP崇拜”,提高人民“幸福指数”,摒弃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增长模式,提高节能降耗水平,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关注民生扩大就业,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和谐。
我们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不是一时一地、一部分人的事情,需要集全党、全社会之力。这就要求我们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行真抓实干之举,充分发挥城乡自治组织、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组织等非*组织在提供服务、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反映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行动、人人有贡献。
(三)坚持以人为本共享成果。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更应该由人民共享。“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是和谐社会的要义。这就要求我们正视当前影响人们平等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各种消极因素,切实解决城乡贫困人口仍有相当数量,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不同地区、行业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逐渐扩大等问题,努力建设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到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需要经过长期奋斗、不懈努力才能逐步实现。我们既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前,通过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通过扎实有效的辛勤工作,社会和谐的程度将不断提高,社会和谐也将最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