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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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0:37
摘要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所发出的招标文件,签订的施工合同应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1年4月1日以前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开工建设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自2021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由此可见,必须采用新的规定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292017年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四川省2009年定额有效吗您的法律问题我已经看到,正在组织答案,请稍等!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所发出的招标文件,签订的施工合同应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1年4月1日以前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开工建设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自2021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由此可见,必须采用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