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导致的四级残疾在已经领取伤残津贴的情况下,能否再在原单位从事可以胜任的其他工作,并领取工资 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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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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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7:55
这个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7:56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7:56
工伤伤残四级,意味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呆在家里享受伤残津贴。复查鉴定5级,说明你伤情有好转,按理以不能享受四级的伤残津贴,省里发现的话有可能追回。
五级伤残,能工作的,按实际工作岗位计发工资,不能工作的才能享受伤残津贴,且由用人单位支付。说得不好听,是你与单位共同参与骗保。也许你不了解*,责任轻些,但单位是免不了责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7:57
可以的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