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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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30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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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6 12:22
一、根据《劳动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认定工伤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
1、必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相关材料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行政部门或者人民*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
(3)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劳动部门做职工劳动伤残鉴定。
你的拇指肌腱损伤,需要等治疗一定时间,病情稳定,看你拇指功能情况才能定伤残等级。一般来说是三个月以后。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七级 17)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i)九级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你说的伤情如果到时拇指功能丧失,可以参照以上条款,可以评定为九级、七级伤残。或者不构成伤残等级。
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参考资料:一名法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6 12:23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发给;另外,工伤鉴定首先需要工伤认定,这个工伤认定要在伤害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报;等工伤认定后,再持认定书及医疗方面材料到更高一级的劳动部门做伤残等级鉴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6 12:24
肯定事受伤的时候做鉴定啊,总不能好了再说要鉴定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6 12:25
你首先要向单位或社会工伤保险部门提出申请工伤,经过治疗基本康复后再提出申请伤残鉴定。在此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及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劳动法》《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全部报销,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伤残鉴定若有等级按等级工伤赔偿。你想了解详情请咨询一下律师吧。
参考资料:《国家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