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北京今年3月出台了新的养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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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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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00:25
北京不再“严格*养狗”
北京市5日通过的一个新法规取消了“严格*养狗”的规定。
宠物爱好者对北京市*新修订的这项关于对豢养宠物的法规感到欢欣:《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版删除了1995年以来的“严格*”字样,并将养犬人首付管理费由过去的5000元降至1000元。
8年前,北京市出台法规,对养狗加以“严格*”,征收高额管理费。理由是,有不少市民抱怨养狗妨碍了别人,破坏了环境卫生。这件事一直争论不休。
家住北京什刹海后海四合院的退休干部王里说:“养犬纯粹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理所当然不该受*。”而住在相隔十几米外一栋公寓楼的谢明华则担心养犬会引发传染病传播,而且,他厌恶地说:“街上的狗粪越来越多了。”
8年来,法规在执行中逐渐失灵。因为喜欢养狗的人越来越多,欠费匿养犬的数量激增。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北京市共有依法注册犬13.96万只,而这仅是实际数量的九分之一到十分之一。一些民警抱怨说他们整日为抓捕违法豢养犬疲于奔命。
但因为仍有人反对养狗,在对立各方的不停协商中,这项养犬管理规定的修订历时两年,最后达成了意见:仍然*,但强度降低。
新规定的一个重大变化是把“*管狗的权力”下放给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个人养犬要征得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基层自治组织可以决定地区内禁遛区的划定范围等等。
北京市*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小娟说:“对于那些涉及社会习俗、个人爱好的事务,*越来越给予充分尊重,不作过多干预,相信老百姓有能力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
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放手不管。北京毕竟是一个人口高度密集的特大城市,资源有限,环境问题突出,养犬就成为一个对公共利益有极大影响的社会问题。李小娟说:“关键是干预要适度,方式要得当,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天安门广场和长安街禁止遛犬
北京市十二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5日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这是对1995年施行的《北京市严格*养犬规定》的修订。其中引人注意的是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即天安门广场和东、西长安街禁止遛犬。
将于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这项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禁止遛犬”。“主要道路”名录由市*确定,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人*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嘉彦解释说,该法规草案在修订过程中,一些市民和有的执法部门提出,除了天安门广场和东、西长安街,城市主要道路也要明确禁止遛犬。因为目前养犬人遛犬主要在居住小区,上街的还不多。如果法规不作明确规定,就会出现大量上街遛犬的情况,影响街道的秩序和整洁。
这项新修订的地方法规还规定,北京市*可以在重大节假日或者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划定范围禁止遛犬。区、县*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定地区划定范围禁止养犬、禁止遛犬。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经讨论决定,可以在本居住地区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
该法规规定,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
另外,北京市民从2003年10月15日起,个人在养犬前,首先必须征得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北京市人*制委员会负责人解释说,这样规定,是为了让基层组织认真把好养犬管理第一关。没有基层组织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机关不予登记;擅自养犬的按照无证犬予以处罚。
北京:要想养犬仍不容易
养犬遛狗可能是件乐事。但是在北京,要想养犬可不是件很容易的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北京市十二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5日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对养犬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规定。诸多条款表明,在北京,要想养犬仍不容易。
首先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养犬。北京市地方法规规定,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其次,并不是买来一条狗就能养。要取得合法养犬资格,须办理好几项手续。按规定,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养犬人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在取得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取得养犬登记证后,养犬人还须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上述各种手续办齐,才算取得了合法养犬的资格。但是,养犬人在公共秩序管理上应尽的诸多义务还在后头。
北京市人*制委员会负责人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既满足养犬人的合法要求,也维护更多市民的权益。因此,养犬人必须要遵循各种各样的行为规范。其中管理上的规范包括: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
此外,养犬人将面对许多禁止性条款:“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建设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养犬人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稍不留神,养犬人可能面临这样那样的处罚。比如在禁遛区遛犬,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或者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将面临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如果在禁养区内养犬,或者冒用、涂改和伪造养犬登记证养犬的,其犬不仅会被*机关没收,养犬人还将面临5000元的罚款。
(新华网 记者 刘江 徐仁杰)
养犬管理规定解读
昨天下午,《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经市十二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人们普遍关心的养犬收费、携犬乘电梯都有了明确的答案。
■养犬条件———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规定中提出了个人养犬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养犬登记———养犬人要签义务保证书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自取得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收费标准———第一年管理服务费降到1000元
根据规定本市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的第一年管理服务费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对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实行免收管理服务费。对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和养绝育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养犬缴纳的费用集中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养犬人义务———不得*、遗弃所养犬
养犬人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养犬人要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不得*、遗弃所养犬;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
■养犬数量———重点管理区每户只准养一只犬
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
■携犬出户———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携犬上楼———避开高峰期可乘电梯
根据规定,携犬可以乘电梯,但携犬乘电梯时,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同时要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
■禁遛区域———饭店、公园、公共绿地等
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禁止遛犬。主要道路名录由市*确定,向社会公布。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区、县*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定地区划定范围禁止养犬、禁止遛犬。
■犬伤他人———养犬人应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院
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到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因养犬人或者第三人过错,致使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或者第三人应当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他损失。
■纠纷解决———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机关应当建立养犬违法记录档案,对多次被举报或者处罚的养犬人进行重点管理。养犬人因违反本规定,被*机关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在5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养殖犬类———要有动物健康免疫证
对养殖的犬应当进行犬类狂犬病的预防接种,经预防接种后,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动物健康免疫证;不得将养殖的犬带出饲养场地;销售的犬有动物健康免疫证和检疫证明。
■罚款金额———禁遛区遛犬个人最高罚500元
对在禁养区内养犬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以及冒用、涂改和伪造养犬登记证养犬的,由*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对逾期不办理养犬变更登记的或者丢失养犬登记证逾期不补办的,由*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罚款。对在禁遛区遛犬、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或者携犬乘*通工具的;违反规定携犬出户或者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电梯的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北京青年报)
中国网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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