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书不见了,民政局那里有没有当然离婚协议书底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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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9 02:53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根据您的情况是可以到民政局去复印的,民政局是有离婚协议书的存档的。如果没有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办理离婚证的。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只是你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耗时相对较长,程序且复杂。实践中*判断男女是否符合法定可以离婚的疾病还需要经过鉴定和诊断,如果一方身体上存在很难治愈的缺陷或者疾病,导致双方生活矛盾激化,夫妻感情破裂,那么*会考虑双方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判离婚的概率会很高。
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
【相关法律规定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9 04:11
如果离婚协议书不见了,可以到民政局去复印,民政局那里当然是有离婚协议书的。
如果不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办理离婚证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9 05:45
离婚协议书在婚姻登记处应该是会有存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