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出去的信件能否撤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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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6 14:12
可以是可以,但很麻烦,且有些不能撤回:
各类邮件交寄后,寄件人因需要可以向收寄局申请更改收件人地址姓名或撤回邮件,但下列邮件,邮局不接受申请:
A、个人寄给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县以上(含县级)党政机关的信函;
B、已由收寄局发出的平常邮件。
寄件人申请时,应填写“邮件撤回、更改、查询申请书”并盖名章交收寄局办理,相关邮件在收寄局尚未发出(所交寄的所)的,免申请费,已从收寄局所发出,要收取申请费,如果要求用电报办理,还要加收电报费。
收寄局在受理、更改、撤回邮件时,对个人的申请,要验本人身份证件,如果属给据邮件,要验看相关收据,查明无误后方可办。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6 14:12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