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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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3:05
大学生行使国防权利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褒扬抚恤。*烈士或因公牺牲、病故的现役军人的家属由*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并对其无工作的父母、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发给定期抚恤金。
*残废军人继续在部队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参加国家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因战残废、因公残废的不同标准由部队或者地方*发给残废金。对残废军人生活方面的特殊需要,要按规定抚恤。
第二,优待。对*烈士家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及其家属,*残废军人和退出现役的军人,从生产、生活和社会福利诸方面,给予照顾和优待,包括在和群众同等条件下,在参军、入学的录取、助学金待遇的取得、职工的录用、社会救济款的领取等的优先权。
医疗、入学等费用和义务工等劳务的减免;生产、生活的妥善安置;精神上的慰问和关怀;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驻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应负责安排他们的工作,随军的子女需要在中、小学上学的,当地*教育部门应负责安排他们入学。
乡、镇和城市*事处在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或接到军人在部队立功或获得荣誉称号的喜报时,应组织人民群众给他们的家属贺喜;新年、春节期间,组织人民群众对军属进行慰问。
第三,安置。国防法规规定: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妥善组织和安排退出现役的军人,伤、病、残军人和离休退休军人的生产、生活和休息
大学生履行国防义务有以下几方面:
一、增强国防观念,认识国防的重要意义。 积极学习国防教育理论,理解研究国防知识。 只有我们具有了一定的国防观念,才可能积极学习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主动履行国防义务。 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国防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根本大计,国防与中华民族每一个成员息息相关。
二、认识历史,增强爱国情操从近代历史很容易的可以看出,落后就要挨打,不团结,不爱国就会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作为大学生,作为华夏子孙,我们要用自己的身躯捍卫我们的国土。
三、认识世界,认识现实多看国际新闻,了解现实,了解世界形势,国家状况。 关心国家大事。 不难从国际形势中看到虽然表面上和平,但仍然存在危险。 我们应该时刻警惕。
四、作为学生努力学好科学知识,把学习放在首位。
国防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
所谓国防义务,是指*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在国防活动中对国家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要求一切负有国防义务的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平等地承担国防义务,对法定的各项国防义务,每个公民都必须自觉履行,绝不允许应当履行而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现象存在。
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所谓国防权利,是指由国家*、法律赋予公民在国防活动中所享受的权益。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任何人都不会只尽义务不享有权利,也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
公民只有认真履行法定的国防义务,才能享有相应的国防权利;不履行国防义务的公民,就没有资格享有相应的国防权利。国防义务与权利的一致性,体现了国家与公民之间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
一方面,国家赋予公民各项国防权利,并保证其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公民应当自觉维护国家的安全与利益,严格履行各种国防义务。
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公民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越高,能力越强,越有利于国防建设事业的发展,也就越有利于公民享有国防权利;而公民真正享有了相应的国防权利,就能激发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使命感,提高其履行国防义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很多情况下,权利和义务融为一体。例如,接受国防教育、服兵役等,这些既是公民的国防权利,又是公民的国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