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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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27 23:30
破产清算程序: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