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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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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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4 07:22
参考
从今年7月1日起,大连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管理规定,大幅放宽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7月1日之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限定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离退休的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职工,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 根据建设部今年年初下发的指导性意见,帮助我市城市职工应对突发性事件和暂时性的生活困难,并使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发挥更大作用,新《规定》放宽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和《大连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结合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及大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和监督。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受委托银行负责承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业务。
第四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采取现金和转账两种方式。以现金方式提取的,除销户以外,提取金额均以百元为单位;以转账方式提取的,应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
第五条 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但销户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以现金方式提取或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他城市。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住两用房及偿还商住两用房贷款本息的;
(三)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四)偿还非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
第八条 农民工、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与其他在职职工相同。
第二章 提取条件和额度
第九条 除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销户)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三)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 符合第九条规定的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销户。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依照《继承法》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托管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50周岁以上男职工或45周岁以上女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二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离(退)休父母患有《大连市城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所列重大疾病的;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的;
3、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
5、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
按照本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不受第五条*。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可以销户。
第十二条 符合第十条第一款第(四)、(五)、(六)项或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2-5规定的职工,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借款人、承租人)或当事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符合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1规定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符合本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取得被提取人书面同意,并且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第十三条规定的额度。
第十三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示住房公积金卡、居民身份证(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托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应出示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按照第十二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出示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借款人、承租人、当事人)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材料。
根据提取情形不同,职工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并执行相应的提取额度规定:
(一)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无退休证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提供身份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伤残证(1-4级)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簿)。
(四)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购买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公有住房买卖合同,或军队现有住房出售协议书)、《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2、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已登记备案的《房屋(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全额*;
3、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产权房,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完税票据;
4、购买集体土地建造的商品房,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全额*(或收据);
5、购买军产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套印国家财政部和中国人民*票据监制章的军队统一的收费票据;
6、购买其他住房的,需提供县(区)级以上*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或《房产执照》)、全额*(或收据)。
符合本项规定的,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买行为发生日(以*或收据明示的时间为准)前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五)建造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占地审批书、县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执照。
符合本项规定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建房行为发生前一个月(以文件明示时间为准)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并且不得超过房屋造价。
(六)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农村房屋须出具乡镇*的证明文件)、房屋权属证书。
符合本项规定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翻建、大修行为发生前一个月(以文件明示的时间为准)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费用总额。
(七)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借款人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且累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后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八)租住住房发生月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需提供单位或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工资收入证明、《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符合本项规定的,每隔一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收入×15%)×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或*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宣告死亡判决、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继承关系(受遗赠人与遗赠人遗赠关系)证明文件。
(十)托管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提供《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市低保社会化发放储蓄存折(卡)。
(十一)50周岁以上男职工或45周岁以上女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二年以上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十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伤残证(5-10级)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家庭收入证明。
符合本项规定的,每隔一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本年月最低工资标准×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十三)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
符合本项规定的,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托管职工提取额度规定与其他职工相同。
第十四条 职工可申请转账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但每次转账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期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按前款规定办理转账提取手续的职工,不得再以现金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但销户除外;并且该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不得作为其他人以现金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依据。
按本条规定签订扣划住房公积金转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协议的,不受第五条*;协议终止或解除后,职工以现金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第五条的规定。
第十五条 职工部分或全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申请转账划转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但转账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按前款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第五条*。
第十六条 职工部分或全部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可申请以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按前款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第五条*。
第十七条 职工调往其他城市,且调入单位已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以转账方式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新账户;若调入单位尚未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办理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
第三章 提取程序
第十八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完整、准确地填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签章,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托管职工除外)。
(二)职工持《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及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管理中心审核。
(四)提取后,职工提取回单交单位记账。
职工以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按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职工按第十四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签订委托转账还款协议。
第二十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或其配偶代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证明代理人与提取人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等文件及其复印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管理中心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理,但应提供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
第四章 提取监督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为符合条件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凭相关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管理中心核实后办理。
第二十二条 职工有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按照《大连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授权管理中心解释。
第二十六条 各区市县如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须报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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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4 07:22
在职、离职公积金提取,本地全球通 号:=I8б=5I44=59Iб=,速度快,无风险,安全可信 _赖大公 _司,成功到 _账后再收 _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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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4G通信将使我们不仅可以随时随地通信,更可以双向下载传递资料、图画、影像,当然更可以和从未谋面的陌生人网上联线对打游戏。也许你将有被网上定位系统永远锁定无处遁形的苦恼,但是与它据此提供的地图带来的便利和安全相比,这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4、智能性能更高 *移动通信的智能性更高,不仅表现在4G通信的终端设备的设计和操作具有智能化,例如对菜单和滚动操作的依赖程度将大大降低,更重要的4G手机可以实现许多难以想象的功能。例如4G手机将能根据环境、时间以及其他设定的因素来适时地提醒手机的主人此时该做什么事,或者不该做什么事,4G手机可以将电影院票房资料,直接下载到PDA之上,这些资料能够把目前的售票情况、座位情况显示得清清楚楚,大家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来进行在线购买自己满意的电影票;4G手机可以被看作是一台手提电视,用来看体育比赛之类的各种现场直播。 5、兼容性能更平滑 要使4G通信尽快地被人们接受,不但考虑的它的功能强大外,还应该考虑到现有通信的基础,以便让更多的现有通信用户在投资最少的情况下就能很轻易地过渡到4G通信。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未来的*移动通信系统应当具备全球漫游,接口开放,能跟多种网络互联,终端多样化以及能从第二代平稳过渡等特点。 6、提供各种增殖服务 4G通信并不是从3G通信的基础上经过简单的升级而演变过来的,它们的核心建设技术根本就是不同的,3G移动通信系统主要是以CDMA为核心技术,而4G移动通信系统技术则以正交多任务分频技术(OFDM)最受瞩目,利用这种技术人们可以实现例如无线区域环路(WLL)、数字音讯广播(DAB)等方面的无线通信增殖服务;
大连公积金提取需要几天
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可以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不到账可以电话12329咨询;主要看审核时间,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只要审核通过应该很快会到...
大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4.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金额转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左右到账。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提取有一些限制条件,如购买首套房、还房贷、大病医疗等,具体条件可以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另外,如果您是在大连市外购买房屋,也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具体流...
大连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
综上所述,大连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包括登录官网,输入账户密码,选择提取业务,提交申请,通常3个工作日内到账。【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
大连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
大连公积金能取出来吗,要多久
可以提取,一般在办理完手续之后3-5天到账。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
大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模慎枯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
大连辞职住房公积金提取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2.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3.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
大连公积金怎么提取
4.公积金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之内审核申请人的资料之后,如果申请人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公积金的申请条件,管理部门会将具体情况通知到申请人,如果资料不完整,申请人就要尽快补齐资料;如果申请人的资料完整且满足公积金提取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同意申请人的提取请求,那么申请人就要尽快到相应的银行...
大连市本地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需先到当地社保部门领取申请表格,并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一份,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及填写的申请表格到档案所属社保部门提请申请,如果材料复核通过,那么在次月打入到你的公积金卡账户中。
大连公积金怎么提取
四、办理提取手续 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工作人员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业务。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个人银行账户。综上所述:要提取大连的公积金,首先需要了解提取条件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审核并出具提取证明。最后持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