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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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7:45
法律分析:新个人所得税的执行时间是2019年1月1日。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19号)
为了进一步支持稳定就业,保障就业,促进消费,帮助建立新的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实施条例,我们现在进一步简化和优化一些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预扣和预缴方式。公告如下:
(一)在上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在同一单位内代扣代缴工资税的居民个人,其年工资收入不超过六万元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本年度从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自一月份起,累计扣除费用直接按年税额6万元计算。即当纳税人的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个人所得税暂不代扣代缴;纳税人当年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月份及以后月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处理所有员工的代扣代缴声明和全额代扣代缴声明,并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中在“个人代扣代缴声明表”中注明“每个月已申报”。上一年度,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
2.对于按照累计扣缴办法代扣代缴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遵守上述规定。
该公告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