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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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5:25
定金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它属于一种暂付款,具有押金性质。
预付账款是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销货方向购货方预先收取一部分货款而发生的一项负债。实践中的"订金"一般理解为预付款。
会计分录:
收到押金或定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到期退回时再做相反的分录。若到期该押金不再退还,则这部分押金要并入销售额,并计*。
扩展资料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定额预付制是备用金管理的一种常见形式,主要适用于经常使用备用金的单位和个人。在定额预付制下,报销时由财会部门对各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根据核定的报销数付给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
除收回备用金或备用金定额变动外,账面上的备用金将经常保持核定的备用金定额是定额预付制的主要核算特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收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5:25
定金属于“预收账款”会计科目,是负债类科目。
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扩展资料: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5:26
你好!不知道你要问的是什么,你问的是不是你们购货交给供货方的定金或者是客户给你们的定金的处理?如果是这样的话,首先会计科目上就没有定金这个科目,你可以在二级或者*明细科目里面设置定金科目。一般的话这样处理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5:26
订金的话,是你们公司收人家的,就应该是: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5:27
分两种,如是买东西给别人定金,则是资产类,反之如是收到定金,则是负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