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选调生报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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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9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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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8:26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印发各有关高校,同时在江苏*组织部网站公布。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不设计划*。
3、学校推荐。高校*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高校*审定后予以推荐。学校推荐不设计划*。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5年2月2日至9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组织部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
5、参加笔试。2015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985”“211”高校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调减的计划增加至同一省辖市其他普通高校同类职位。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江苏*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江苏*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至少工作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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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08:26
您好: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印发各有关高校,同时在江苏*组织部网站公布。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不设计划*。
3、学校推荐。高校*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高校*审定后予以推荐。学校推荐不设计划*。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5年2月2日至9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组织部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
5、参加笔试。2015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985”“211”高校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调减的计划增加至同一省辖市其他普通高校同类职位。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江苏*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江苏*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至少工作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