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担保物权中的质权和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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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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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7:09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款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的特征:
第一、抵押权是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是就抵押物买得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二、抵押权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
第三、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第四、抵押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以之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的特征:
第一、质权的设定必须移转占有,以某些特定财产作质物时,还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质权的标的主要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
第三、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从属性和不可分性。这是担保物权具有的一般特征。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款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的特征:
第一、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第二、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第三、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第四、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者的区别:首先是概念不同(见上面所诉);其次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质权则以动产为标的物。留置权和质权二者均为法定的担保物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8:27
抵押,是借款方(抵押人)在贷款时,用自己的某项财产作为担保,来向放贷方(债权人)申请贷款的一种方式。而借款方(抵押人)和放贷方(债权人)在签合同时不会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但当借款方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将其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拍卖、变卖来偿还贷款。质押是借款方在贷款时,将自己的某项财产转给放贷方(债权人),并以此为担保来申请贷款的一种方式,而当借款方偿清贷款后,债权人再将财产归还给借款方。抵押和质押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财产的转移,抵押是不会转移财产的占有的,而质押则会转移财产的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