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改名到哪个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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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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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8:53
【法律分析】: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后所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的,可以向农业委员会申请补办。属于原来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丢失的,则不需要补办,可以直接申请重新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后所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的,可以向农业委员会申请补办。属于原来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丢失的,则不需要补办,可以直接申请重新确权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