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签订合作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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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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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6 07:38
一般分公司是可以签订合同的,但前提一定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能实施此行为,但对于分公司在签订了合同之后,那么此合同的诉讼主体也是属于总公司,如果存在私自的签订,那么总公司是没有权利承担的。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2、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
分公司的诉讼地位
1、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
2、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来承担。此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以分公司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和普通公司签合同时一样,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不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分公司有权对外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