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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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并且制作起诉意见书。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应当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并且制作不起诉意见书。
侦查终结报告和起诉意见书或者不起诉意见书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批准。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提出起诉意见或者不起诉意见的,侦查部门应当将起诉意见书或者不起诉意见书,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孳息、 文件清单以及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
国家或者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在提出提起公诉意见的同时,可以提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
扩展资料:
《人民*办理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规定,符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要求的属于达到起诉案件质量:
1、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2、正确适用量刑建议,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向人民*提出从宽或者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
3、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理机制进行处理;
4、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建议或同意人民*适用简易程序;
5、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建议或同意人民*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6、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方式应符合有关特殊规定。办理案件明显不符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要求的则属于起诉质量不高。
参考资料: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网-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参考资料:人民网-最高人民*明确五种情形依法不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0:47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