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6 12:1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1:28
如果劳动者未提出与您解除劳动关系,您是需要支付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另外劳动者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您也是需要给付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1:29
你好,你家工人只要认定为工伤,就有法定权利享受工伤待遇,不要说参加工作10天,就是1天也如此。如果工厂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工厂支付。如果工厂不支付,该工人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工厂支付赔偿的权利。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1:29
如果继续劳动关系,不需要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各省规定不完全一样,参见所在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追问我是黑龙江省的,如果是他单方面想接触劳动关系,也需要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吗?手术的治疗费用4万多我们已经拿了,这个算医疗补助金里吗?还是抛去治疗费还需要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谢谢你这么光速的帮助追答如果是他单方面想解除劳动关系,抛去治疗费还需要补偿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黑龙江省*关于修订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
黑政发〔2011〕8号 发文时间: 2011-02-11
各市(地)、县(市)*(行署),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第十三条 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30、25、20、15、10、5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6、14、12、10、8、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1:30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1:30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要主张一次性就业、一次性医疗费用,必须要解除劳动关系为前提;认定工伤首先要以劳动关系为前提。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是可以确认的。按照你所述,伤者想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话,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由于程序繁杂涉及法律问题甚多,建议委托专业人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