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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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9:43
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 注意:门诊、住院为两个起付线。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9:44
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扩展资料
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 注意:门诊、住院为两个起付线。
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二次报销”,你不知道的那些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9:44
以贺州市为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规定如下: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规定的住院及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其余的医疗费用(不含自费药品及自费项目),按40%给予二次报销。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是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主体保障作用,助力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请各县区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工作。
扩展资料: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人群范围:
已参加贺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明确贫困户脱贫后继续扶持有关*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79号)中继续享受扶贫*规定的脱贫户(以下统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体以各县(区)扶贫办提供名单为准。
从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按本通知规定给予二次报销。在执行过程中,二次报销比例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适时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贺州市*门户网站-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