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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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1:26
摘要,认定朱光华主导、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没有事实依据。一是朱光华虽在名义上担任科菲特总经理,但实际权限仅相当于生产主管。涉案违法行为涉及的销售、合同审核、印章管理等流程均需科菲特控股股东江苏辉丰生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朱光华无权主导涉案违法行为。二是朱光华对于虚增销售收入事宜不知情,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其参与其中。其二,辉丰股份有动机、有能力主导涉案违法行为。一是辉丰股份近几年在信息披露、财务数据方面问题不断。二是涉案销售业务从合同签署到通过审计,只有在辉丰股份的操纵下才可能得以实现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14科菲特公司的审计识别及应对方法您好,我正在根据您提的问题进行查询,请稍等嗷审计识别的方法一般包括:1.问询法。包括调查问卷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德尔菲法等。实际工作中多采取调查问卷法,在审计实践中,合同审计调查问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二是岗位职责制订及履行情况,三是合同管理流程情况,四是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如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台帐、合同档案管理是否建立健全等。2.流程图法。主要是将合同从立项签订、招投标、委托授权、市场准入、合同履行、终结及售后服务全过程,以流程图的形式绘制出来,从而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识别合同风险,进而进行风险分析,提出补救措施。这种方法比较简洁和直观,易于发现关键控制点的风险因素。3.测试表法。主要是将合同各关键控制环节以测试表的形式进行测试,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风险点和控制缺陷,分析其潜中国*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朱光华、奚圣 虎、季顺英 〔2021〕14 号当事人: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菲特),住所:江苏大丰 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化工园区纬二路 2 号。朱光华,男,1963 年 8 月出生,时任科菲特董事、总经理,住址:江苏省常州市武 进区。奚圣虎,男,1966 年 3 月出生,时任科菲特董事长,住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季顺英,女,1965 年 1 月出生,时任科菲特财务总监,住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 区。依据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的 有关规定,我会对科菲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 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朱光华的要 求,我会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朱光华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科 菲特、奚圣虎、季顺英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科菲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科菲特 2015 年虚增与江苏新诺化工有限公司业务收入 2015 年 10 月 23 日、11 月 6 日,科菲特与江苏新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诺化 工)签订了两份《工矿企业购销合同》,约定由科菲特向新诺化工提供联苯醇,单价为 152 元/千克,数量共计 50 吨,合同金额共计 7,600,000 元,付款方式为货到需方仓库二个月内 付清货款。科菲特账面显示:上述货物已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11 月 10 日、11 月 16 日、 11 月 19 日发货完毕,2015 年确认销售收入 7,600,000 元;2016 年 2 月至 12 月,科菲特收 到新诺化工支付的货款 6,300,000 元,剩余 1,300,000 元未付。后科菲特起诉新诺化工支付 上述欠款,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以下简称大丰区*)《民事判决书》(〔2018〕 苏 0982 民初 1297 号)认定,科菲特在诉讼过程中未能提供发货、结算方面的证据,驳回其 诉讼请求。经查,201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6 年 3 月,科菲特与新诺化工签署了五份联苯醇采购 合同,合同总金额 6,300,000 元,您看这个案例 它的审计识别和应对方法应该是什么好的,您稍等哈审计识别(一)顺查法。又叫正查法,它是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进行分类审查的一种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凭证的发生时间顺序进行检查,逐一核对。(二)逆查法。又叫倒查法,它是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的相反程序既在检查过程中逆着记账程序进行检查的方法。审计方法按照审查经济业务资料的规模大小和收集审计证据的范围的大小不同,又有详查法和抽样法之分。(一)详查法。又称详细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进行详细的审核检查,以判断评价被审应对措施 向项目组强调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②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③提供更多的督导; 考试大为你服务④在选择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当注意使某些程序不被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⑤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作出总体修改。您好 我问您的是关于这个案例的审计识别和应对方法 您回答的是审计基本方法我正在筛选答案哈,你稍等,认定朱光华主导、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没有事实依据。一是朱光华虽在名义上担任科菲特总经理,但实际权限仅相当于生产主管。涉案违法行为涉及的销售、合同审核、印章管理等流程均需科菲特控股股东江苏辉丰生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朱光华无权主导涉案违法行为。二是朱光华对于虚增销售收入事宜不知情,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其参与其中。其二,辉丰股份有动机、有能力主导涉案违法行为。一是辉丰股份近几年在信息披露、财务数据方面问题不断。二是涉案销售业务从合同签署到通过审计,只有在辉丰股份的操纵下才可能得以实现抱歉,平台所能提供的资料和相关信息只有这么多了,小李尽力了[左捂脸]给您带来的不便请你谅解,再次抱歉那这个案例造假涉及到的财务报表项目稍等哈,小李这就去全力查询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该案例涉及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造假上市公司子公司通过把未执行的合同入账来增加收入 违反了哪项认定收到,稍等无认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科菲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令第9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所述的违法行为。时任总经理朱光华全面负责科菲特日常经营管理,在职责范围内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科菲特2015年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奚圣虎、财务总监季顺英在职责范围内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科菲特2015年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个案例里的一二三它们的审计风险识别分别是什么啊稍等哈,查询一是借助外部力量,利用外界的风险信息、资料识别风险;二是依靠会计师事务所的力量,根据客户的特性识别风险。由于审计资源是有限的,审计人员应把精力和资源集中于最容易引起风险的领域(因一般审计实务书籍中都有详细说明,在此不再赘述),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避开详细的程序式的检查,而把审计判断集中于披露问题和会计*选择的连续性;2使用破产或兼并预测模型来预测高风险的业务;3避开高风险的行业,或对高风险行业提高审计费用;4坚持稳健主义